******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学院新校区第二教学楼项目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市级统筹资金和学校自筹相结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yongchuanweb/)”、“行采家(******)”上发布。
(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期限内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件、文件购买费转账凭证发送至******进行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报名费的缴纳方式,并购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三)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3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7月3日10: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2楼)。
五、谈判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责任公司两路支行
账号:************
******银行转账(电汇)保证金时,须在凭证上明确备注“项目名称+保证金”。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各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不计利息)。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yongchuanweb/)”、“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宸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学院
联系人: 蓝老师
电 话:******
地 址:******学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地 址:******街道金石大道368号1幢4楼(编号12-15)
附件一: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docx
******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第二教学楼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pdf